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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船舶建造历史性突破:新能源船舶应用迈向“批量推进”
20
10月
2025
10月16日,清新区顺风造船有限公司举行天然气动力集散两用船“骏水”仪式暨甲醇动力集装箱船“兴工”仪式。清远海事局介绍,该仪式的举行,标志着清远北江内河新能源船舶应用从“试点探索”迈向“批量推进”,为内河航运绿色转型提供“清远样板”。
10月16日,清新区顺风造船有限公司举行天然气动力集散两用船“骏水”仪式暨甲醇动力集装箱船“兴工”仪式。清远海事局 供图
据了解,此次“骏水”的天然气动力集散两用船,船长99.98米、宽23.80米、型深6.80米,最大吃水为内河B级5.5米。作为LNG(液化天然气)动力船舶,该船不仅是目前珠江三角洲最大的内河船,载货能力同样突出——可装载散货接近 1 万吨,集装箱最大装柜数达672TEU(标准箱),同时还能满足大型桥梁构件的运输需求,具备“一船多用”的功能优势,可适配多种材料的运输场景。
此次开工的甲醇单一燃料集装箱船,船长69.98米、宽18.80米、型深5.38米,是华南地区首次采用甲醇燃料的集装箱船舶。相较于传统燃油船舶,使用甲醇燃料和液化天然气燃料在环保减排方面均具备显著优势,可大幅减少硫氧化物、颗粒物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,助力船舶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碳中和,为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。
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新能源动力船舶监管工作方面,清远海事局将重点强化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,着力打造“懂技术、会监管、能应急”的专业化执法队伍;同时,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船舶监管细则,紧盯船舶建造检验、运营监管等关键环节,全力保障新能源船舶“零事故”运行。此外,清远海事局还将主动对接造船企业与航运企业,积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,保障新能源船舶项目规范推进,切实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。
南方+记者 陈国飞
通讯员 江俊 陈洁仪